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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破获首例污染环境案 8名犯罪嫌疑人被捕
作者:陈东升 杨继划   发布时间:2013-09-05 09:52:08


    为了节省生产成本,追求高额利润,龙湾五家企业违规将 “废酸”低价承包给他人倾倒到辖区下水管道、水田和河道,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案。9月4日,依法逮捕8名犯罪嫌疑人,斩断一条通过倾倒废酸致使重大环境污染的利益链条。据悉,这是浙江省首例破获污染环境案。

    今年7月22日晚5时许,龙湾公安分局接到区环保局线索,称有人非法将“废酸水”倾倒在蒲州、瑶溪等地的下水道,使周围附近的河道水体明显发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接报后,龙湾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治安大队、状元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专案开展侦查。案发后,区委、区府领导高度重视,区委书记王军、副区长陈栋迅速做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从快、从严处理。

    当晚,专案组连夜开展调查,7月23日凌晨,专案组在状元街道抓获倾倒“废酸”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男,安徽庐江县人,35岁),在瑶溪街道抓获龙湾河头龙某拉丝厂老板曹某某。

    7月25日,专案组又赴安徽庐江相继抓获介绍倾倒“废酸”犯罪嫌疑李某某、陈某某(均为安徽庐江县人)。经过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专案组先后展开行动,对涉嫌倾倒“废酸”的其余4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予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自今年5月份以来,该五家涉案企业在明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李某某等人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未按照国家环保部门要求,违规将企业内的“废酸”以每车处理费150元人民币至280元人民币的价格承包给李某某、陈某某处理,而李某某、陈某某再以每车处理费100元人民币至14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交给徐某某等人处理。然后徐某某等人直接将“废酸”用抽粪车拉至蒲州、瑶溪等地的下水道或瓯江口排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经初步核实,该五家企业中以每车容量约4吨计算,截止至7月22日,共非法倾倒“废酸”近200吨。

    据嫌疑人交代,这些工厂现有环保处置设备不能处理每天生产的废酸,再加上用环保处置装备一吨的成本价为1000元,直接把废酸运出去3吨也只用200元。按每天需要处理3吨废酸计算,一天可以节省2800元,为了节省生产成本,追求高额利润,他们才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而从事介绍、倾倒“废酸”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陈某某等人以前从事通抽水马桶、运倒粪便等工作,由于受到利益驱使,倾倒“废酸”的量比较大,挣钱来的快,不顾破坏环境代价来获取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和今年6月8日“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2项规定,陈某某、李某某和徐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陆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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