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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班司机遇车祸死亡 法官半天调解跨省赔偿
发布时间:2013-09-05 10:11:57


    本网讯(冯利敏)  货车上有两名司机,当一名换班司机休息时,他没有想到同伴的操作不当,会让他命丧黄泉。事后,他的父母、妻子、孩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这起案件,当事人分别在河南、河北、山东三个省份,来回奔波极为不便。9月4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仅用半天时间,保险公司就与换班司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41000元。

    2013年05月07日,在大林线南乐县16公里+100米段,张书林驾驶货车头西尾东停在道路北侧,遇麻耀江驾驶重型普通半挂车载常立民由东向西行驶,牵引车前段与自卸车尾部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麻耀江受伤、常立民死亡的事故后果。经南乐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认定,案外人麻耀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告张书林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死者常立民无责任。

    事后,常立民的家属要求张书林赔偿,而张书林称事故车辆实际车主为魏保银,该车在保险公司投有保险,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同时肇事方张书林、魏保银一时难以筹措到巨额赔偿金,保险公司又须查明事实后理赔,理赔进展缓慢。常立民的亲属极其悲伤,情绪激动,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常立民的妻子、父母、儿女将肇事司机、实际车主、保险公司均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共计155000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制定稳控预案和详实调解措施,及时化解纠纷。法官一方面积极通过电话沟通,及时掌握了解思想动态,避免其过激行为发生;另一方面多次向保险公司做说服工作,督促尽快达成调解协议,缓解对立情绪。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在开庭当天,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一场纠纷予以化解,大大减轻了讼累,方便了群众,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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