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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停电微博扬言炸供电所被治安处罚
作者:莫小松 马艳 陈仕天 发布时间:2013-09-05 16:15:07
晚饭时间突遭停电,广西南宁市宾阳籍19岁男子黄某满腹牢骚,竟然在网上发微博扬言炸掉供电所。微博引起宾阳警方高度重视,警方经过排查,查明发微博者黄某的真实身份,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对黄某予以治安处罚。 9月3日晚18时许,黄某在家里吃饭时突然遇到停电。年轻的黄某较容易冒汗,停电后更是难受,只好赤膊吃饭草草了事。吃完饭后,黄某走到村里的灯光球场闲逛,不计后果的将一条“扬言炸掉供电所”的微博通过手机发到网上。 微博引起一些不明真相网民的关注和转发,宾阳警方也对该微博进行密切关注和监控。发现微博“发源地”在宾阳县新桥镇后,宾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新桥派出所立刻展开调查,尽快接触事件核心。调查显示,微博 “作者”是一名19岁的男子,家居新桥镇某村。当天午夜23时30分许,民警传唤了正在家里睡觉的黄某,从梦里醒来的黄某看见警察站在跟前仍然不清楚犯了啥事。 黄某称自己只是发一下牢骚而已,供电所在哪里都不知道,自己跟供电所的人也没认识几个更没有矛盾,自己并没有打算实施微博中所说的“计划”。 目前,黄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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