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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为掩护 夫妇二人多次贩卖毒品均获重刑
作者:刑东伟 刘洪记   发布时间:2013-09-09 09:37:50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夫妻以小卖部为掩护,多次将贩卖的毒品卖给当地的青年吸食,妻子在从外地进货回来后被当场抓获。记者今天从海南省二中院获悉,法院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对沈家莲(女)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对李诚义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经查, 家住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区南便居委会的被告人沈家莲、李诚义是夫妻,二人在当地开了一个小买部。2012年3月至5月间,夫妻二人心生邪念,商量贩卖毒品,由被告人沈家莲到外地购买冰毒带回洋浦并拆开分包、联系买家,二人将冰毒贩卖给了易天成等人吸食。后来冰毒卖完了,沈家莲向李诚义要钱欲到外地购买冰毒,李诚义遂按沈家莲的要求,于2012年5月17日将25OO0元人民币存入其女儿李奇玲的银行账户上,同日,被告人沈家莲持其女儿李奇玲的银行卡取出20000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冰毒。

    2012年5月18日,被告人沈家莲从海口市乘坐飞机到达广州市,从广州市又乘坐汽车到达惠州市,在惠州市汽车站跟一名男子购买了19000元人民币的冰毒,后携带冰毒乘坐汽车返回。2012年5月19日13时许,被告人沈家莲在途经海口市秀英港码头时被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民警查获。公安机关当场从沈家莲随身手提包中搜查出一包疑似冰毒的物品,经鉴定,净重150.212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日,被告人李诚义在其洋浦经济开发区家中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家莲、李诚义多次共同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并以贩卖为目的,非法收买毒品甲基苯丙胺150.2129克由被告人沈家莲运送毒品,被告人沈家莲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输毒品罪,被告人李诚义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沈家莲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诚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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