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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四到位为未成年人维权
作者:朱才华   发布时间:2013-09-09 15:26:09


    今年以来,江西省南康市检察院注重涉案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在驻所检察中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的好评。

    巡视监室到位,落实分押制度。每日巡视各监室,问询在押人员年龄情况,防范涉案未成年人混押于成年人监室,并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监室情况,对涉案未成年人以个别谈心教育、集体法律讲座、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等形式开展专项教育,让其明白被羁押期间的诉讼权利和维权途径,落实涉案未成年人的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

    监视提讯到位,落实监护制度。利用检察室监控、信息联网平台,监视提讯室情况,对各办案部门提讯涉案未成年人的,或律师会见涉案未成年人的,关注是否有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在场,讯问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保障其获得法律援助,维护监护人参与诉讼权。

    审查羁押到位,落实跟踪制度。将涉案未成年人列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点对象,通过对其谈话、同监室人员谈话及问询办案人员,调查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从其入所之日起对是否有继续拘留、逮捕必要性进行审查,并加强与各办案部门沟通,跟踪审查处理决定,如无继续羁押必要则督促变更强制措施。

   关口前移到位,落实矫正制度。如涉案未成年人被改变强制措施,或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或被判决为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对其进行离所教育,社区矫正检察关口前移,并配合本院未检办,对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落实社区矫正管理监督制度,矫正其不满心理和行为,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早日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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