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山西向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发出最后通牒
作者:胡靖国   发布时间:2013-09-10 10:25:35


    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向社会发布《关于敦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公开规劝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限期投案自首。

  通告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即日起,凡是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在2013年10月30日前主动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案自首的,将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凡在2013年10月30日前拒不投案自首的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严惩不贷。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窝藏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不得为其提供藏匿处所,不得帮助其逃匿,不得提供伪证,不得向其提供任何资助。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