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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阳检察院暂缓起诉使"折翅"考生"榜上有名"
作者:张然 刘枋得 刘艳艳 发布时间:2013-09-10 15:54:58
“梅阿姨,我已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感谢半年来您对我的关心与厚爱。到了大学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将来用知识好好报答社会。”河南省淮阳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梅芳日前收到“折翅”孩子小朱发来的感谢短信。 原来,今年4月上旬,淮阳某中学学生刘某、王某、朱某等6名孩子,在朱某的指认下,将在校学生孙某痛打一顿。经鉴定,孙某属重伤。为此,刘某、王某等5名孩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月下旬,案件移送该院未检科审查批捕时,梅芳等干警从卷宗中发现朱某没有报捕。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朱某虽未参与打人,但也应属于犯罪嫌疑人中的同案犯,属从犯。 随后,梅芳等干警及时对朱某进行社会调查,到学校了解朱某情况,发现高三学生朱某学习成绩很好,平时表现也不错,又属于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此次参与打架只是受同学之托,逞哥们义气,指认孙某后便回到了学校。他根本没有预料到会发现如此严重的后果,而且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悔恨。 梅芳等干警再了解其家庭时,得知朱某家在农村,父母长年在外打工挣钱,供朱某好好读书学习。当父母知道这一情况后,迅速带朱某到被害人家中向被害人及家属道歉,并表示愿意向被害人作出一定经济赔偿,最终得到孙某及其家属原谅,双方并达成了谅解协议。 据此,该院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建议侦查机关对朱某不再追捕,但应与其他嫌疑人并案移送审查起诉。 高考前夕,侦查机关将朱某(被监视居住)等人一并移送审查起诉,该院提起公诉时候,考虑到朱某即将参加高考,一并起诉有可能影响其高考成绩正常发挥,甚至会耽误其正常参加高考。为此,该院办案干警向院领导建议对朱某暂缓起诉,待高考结束后再分案起诉,朱某如愿以尝地参与了今年高考。 在检察机关的关怀下,朱某顶住思想压力,变压力为学习动力。8月25日,参加高考的朱某终于收到某高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他除向老师报喜外,日前,他又向办案检察官梅芳发来感谢的短信。于是,便出现开关的那一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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