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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检察官寄语"探索不起诉案件教育新方式
作者:张佳楠   发布时间:2013-09-10 16:19:32


    日前,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的同时,向被不起诉人送达《检察官寄语》,探索不起诉案件训诫教育与情理法道德教化相互融合的新载体和新方式,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2月,朱某的父亲在普陀区某医院住院治疗,因朱某认为父亲接受检查过度,与当值医生发生口角。待医生离开病房后,朱某追至楼梯处,再次与医生发生争执,并挥拳击打医生头面部,导致医生摔下楼梯后骨折,构成轻伤。朱某随后自首到案,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普陀区检察院在受理该起故意伤害案件后,认为朱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案件双方已经达成和解,遂依法对朱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随《不起诉决定书》一起送到朱某手中的,还有一份《检察官寄语》。“你因为父亲生病住院,心情焦躁,对医生的治疗行为有所误解,这可以理解。但作为成年人遇事应冷静处置,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解决问题,而不应采用暴力方式。你所实施的殴打医生的行为不仅是对医生个人身体健康权的侵害,也是对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破坏。……”《检察官寄语》进一步指出了被不起诉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分析了犯罪思想根源,并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希望你深刻吸取教训,学会尊重他人,敬畏法律,理智平和地解决问题与矛盾。在家里,为孩子做一个好榜样,在社会上,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读完全文,朱某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一定会从中吸取教训,并规划好今后的人生道路。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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