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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珠山区检察院健全机制确保公诉案件质量
作者:王亚琼 发布时间:2013-09-12 15:02:06
近年来,江西景德镇珠山区检察院公诉案件在上级检察院历次案件质量检查评比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在2012年全省目标管理考评中,该院公诉工作名列第一。2013年,该院公诉科又喜获“江西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的荣誉称号,是全省50个获奖部门中惟一一个检察部门。 为建立一支优秀的公诉人队伍,珠山区检察院重视队伍培养机制,在全院“选材”,把新录用的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优秀人员,优先分配到公诉部门,增添公诉部门新鲜血液。公诉部门可优先挑选干警;在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公诉业务各类比赛时,可在全院筛选“点将”。规定每星期一上午开科务会集中学习,针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并对法律文书进行质量评析。现有办案人员全部是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检察员。根据办案人员特点分类使用,耐心细致的女检察官,主要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口头表达能力强的,主要负责社会影响大、旁听群众多的公诉案件;经验丰富的,参与重大案件审查;随机应变能力强的,重点审查容易“两翻”的案件。 珠山区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的框架下,健全规范执法机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刑事案件管理规定》和《公诉案件流程》,实现了办案全程规范化。为明确职责,将公诉人员分成主诉检察官、一般办案人员和内勤人员三类,明确相应的职、权、责,确保每个办案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同时还科学地设计了办案考核办法,除对追诉、纠正违法、抗诉等直接业务活动设立考核外,还对办案纪律、执行制度情况单列设分,统一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其结果直接与晋级评先挂勾。 此外,该院通过完善科内外协调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学习研讨等形式加强沟通;与法院建立了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就法律适用和证据把握及时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公诉工作处于侦查和审判的中间环节,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为保证职务犯罪案件的公诉质量,将审查起诉关口前移,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需补充侦查时,列举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主动与侦查人员联系,交流意见,达到了快捕快诉效果。 该院还认真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才能提高执法公信力。珠山区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实行了 “三书对照”。要求经办人在结案后将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交给案件质量监督员对照批阅,对判决书与起诉书认定不一致的地方,经办人要说明情况。在案件评审中落实了“两听两查”,案件质量监督员适时听取庭审情况,听取有关单位和人员意见;对有反映的案件调卷审查,定期对不起诉、建议撤回起诉案件专门评查。在案件复查时及时组织“回头看”,通过对案件的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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