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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制定方案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9-12 15:33:35


    为扭转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比较滞后的状况,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

    该院针对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滞后的状况,制定了《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工作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规定对组织不严、开展不力的部门及干警,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处分,直至“一票否决”。

    针对部分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不了解的情况,该院着力将检察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将检察工作力量向基层下移,贴近群众,服务百姓,让检察工作真正走进百姓生,走进群众心中。本着“服务基层、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稳妥慎重”原则,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联络点工作。通过基层检察联络站工作平台,就地受理群众诉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涉检信访息诉和解、参与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等,为群众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定期走访农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了解掌握该镇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和群众关注的问题,着力做好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等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同时,针对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满意率不高的问题,该院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的热点问题,突出查办严重危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件9人。如查办的该县东山镇某村委会主任马某贪污公款案,由于马某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公款不上交等问题,激怒了本村村民并导致一些村民集体上访,该院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一方面积极做好村民的稳控工作,一方面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初查,进而一举突破了马某贪污退耕还林专项补助金5万元,赢得村民的一致好评。

   此外,该院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干警违反工作纪律和效能建设制度,抵制或不予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决定、命令,地方党委政府和本院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决定,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依据该制度追究其责任,力戒“庸、懒、散、假、浮、蛮”等现象,树立上犹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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