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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市检察院出台方案保护有功举报人
作者:谭超   发布时间:2013-09-13 16:19:05


    为进一步保护举报人,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动员社会全员参与职务犯罪预防与打击,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市出台了《举报人奖励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严格兑现奖励保护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

   《方案》要求所有的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举报材料不得随意摆放,统一存入举报材料专用保险柜;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线索原件或者复印件;对匿名举报线索不得进行笔迹鉴定;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经调查核实,应当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

   《方案》还规定,对于举报人所举报事情,经查证属实,将兑现承诺,给予举报有功人员物质及精神奖励。

    为方便群众举报,该院设置了专用接待举报群众办公室,对于群众的任何举报将统一在该办公室内受理、登记。此外,该院还开通了视频接访系统(QQ:2934763058)、专用举报电话(1230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0797-6612000)、网络举报信箱(nk12309@qq.com)等。

    为了扩大上述举报途径的知晓度,该院还利用举报宣传周、下乡巡访接访、法制宣传、正义南康微博、南康检察之页手机报等新媒体、新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今年,该院已经先后向多位举报有功人员兑现了奖励承诺,没有任何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事件发生。

    据悉,该《方案》实施以来,有力激发了群众的举报热情,为该院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又打开了一扇便捷之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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