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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郓城县检察干警与学校沟通圆失足少年大学梦
作者:贾富彬 刘霞 发布时间:2013-09-16 15:30:03
“谢谢检察官叔叔和阿姨的帮助,我一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无论以后上学或者就业,我都会记住你们说的话,凡事遵守法律。”9月3日上午,正要到高校报到的小科(化名)兴奋地拿着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对前来回访的山东郓城县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而五个月前,小科还在看守所里,能否继续上学参加高考,在他心里还是个未知数。 2013年1月,身为高中生的小科禁不起朋友劝解,和无业人员张某、黄某、潘某共同实施抢劫,他们以搭车为名,用随身携带的砍刀、棒球棍相威胁,劫取出租车司机章某现金800余元。 小科等人涉嫌抢劫罪的案件移送至郓城县检察院后,办案人员认真审查了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文书及案卷材料后,并按照本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规定,到小科所在学校和村庄展开社会调查,了解到小科系高三学生,平常表现不错,此次犯罪主要是交友不慎,缺乏法律知识所致。鉴于以上情况,且考虑到小科属于初犯,悔罪态度较好,该院本着“教育为本、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其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取保候审手续办好后,办案检察官看到小科及其父母并没有表现出特别高兴,相反,三人脸上还是愁容满面。经询问得知,案件发生后,小科所在学校已对其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意味着小科不能参加今年的高考。 “小小年纪,不能上学了,不还是容易走上邪路?”经常在外干建筑零工的小科父亲无奈地向检察官诉说着。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为了挽救这个失足少年,让他早日重返教室安心复习考试,检察官们多次辗转于学校和县教育主管部门,建议撤销开除小科学籍的决定,并与校长、教导处主任和小科的班主任沟通,最终,学校撤销开除学籍的决定。3月28日,小科如愿复学,并通过努力考取了大学。 为了不影响小科高考复习,该院特意和法院达成共识,该案等高考结束后再开庭审理。并向法院发出判决小科缓刑的量刑建议。据了解,依据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案件审结后,检察、法院等部门还会及时将小科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会在小科以后的道路上留下阴影。 “这次经历也给了小科深刻的教训,相信他今后的路不会再次走偏。”郓城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初冬梅表示。据悉,为促进依法治校,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该院与县教育局联合,选派28名检察官兼任全县各中小学“检察督导员”,长年开展送法进校活动。今年以来,该院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25次,制作宣传展板31张,在学校巡回展出,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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