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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引入心理疏导机制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9-16 16:05:10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呈现的新特点,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早日走出阴影,重树生活信心,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积极创新执法理念,把心理健康指导引入检察工作环节,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取得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主动对接修改后的刑诉法,特别是修改后刑诉法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门规定,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专门负责承办未成年人案件。未检科在接到案件后,制定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提纲,适时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注重对他们开展感化教育,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同时选派业务素质强的年轻干警进行心理咨询方面的培训和学习,使承办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掌握一定的心理疏导方法,增强案件办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该院实行一案一疏导机制,启动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明确将社会调查作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前必经程序,并由未检科检察官担任社会调查员,走访未成年人家属、学校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生活轨迹、学习情况和日常表现,特别是性格类型。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案件的基本情况,制定心理危机疏导方案。根据未成年人的情绪和心理活动情况,找准切入点,与未成年人面对面的交谈。

    截止目前,心理危机疏导机制实行以来,该院共为3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缓解消除因心理疾病、心理障碍、心理困惑等因素引发的不良情绪,其中有2名已经回归学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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