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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州检察院实施"亮点工程"创树检察品牌
作者:刘永臣 彭孟臣 发布时间:2013-09-17 11:50:32
日前,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五楼大会议室里座无虚席,烟台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与派驻检察室业务对接工作现场会正在这里召开,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志涛介绍了该院创新的经验做法,得到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这是该院实施“亮点工程”创树检察品牌带来的新变化。 今年以来,莱州市检察院坚持把创新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完成任务、达到要求只算及格,原创领先、人有我强才是优良”的理念,按照省院、市院创新成果评选和“一院一品”创建活动要求,结合院里实际,在全院大力实施“亮点工程”,创树检察品牌,以创新亮点工作带动和促进检察工作深入发展。截止目前,上级院在该院已召开现场会3次,转发亮点工作7次。 他们强化思想动员。年初,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上级院有关创新方面的文件、领导讲话,同时举办“树形象、争先锋”、“创一流、争第一”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正确认识开展创新亮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亮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注重学先进找差距。组织中层干部到先进单位参观考察,学习先进单位创新亮点工作的经验做法,认真撰写体会文章,结合自身工作和参观考察,深入查找创新亮点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 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创新亮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工作配档表,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落实目标责任制。各科室制定相应的创新亮点工作计划,至少提出1项创新亮点工作,并对如何开展、如何抓好落实作出具体的安排。 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各分管检察长、纪检组长、政工办主任为成员的“亮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政工部门和督察室定期到科室对亮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院里定期召开亮点工作调度会,听取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和督察室督查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他们还加大考核力度,把亮点工作纳入全年考核范围,量化考核项目,制定考核细则,年底与评先选优挂钩,进一步激发全院干警参与亮点工作的内在动力和工作热情,确保亮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取得新突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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