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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发假日旅游警示:强迫购物将严惩不贷
作者:余瀛波 发布时间:2013-09-18 15:22:17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国家旅游局9月18日向旅行社和广大旅游者发出旅游警示,要求各旅行社应严格按照《旅游法》有关规定,主动调整经营方式,纠正低价收客、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收取不正当利益的不合理经营模式,切忌侥幸心理,旅游部门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惩不贷。该旅游警示称,即将于十月一日起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游者如自愿购物,应选择有一定知名度、美誉度的商家,不要轻信“商家大让利”、“生子祈福”、“攀老乡”等宣传噱头,估算商品的合理价格,理性消费。购物后,应要求商家开具正规的发票并妥善保存。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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