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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检察院成功处理两起刑事案件
作者:傅鉴 新剑 发布时间:2013-09-18 15:55:26
“樊检察官,这钱一定要由你转交我才放心,其他人我都信不过。”7月10日,在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的共同见证下,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陈浩(化名)将赔偿给哥哥陈义(化名)的3000元交到检察官樊建伟的手中,同时也对造成自己轻伤的犯罪嫌疑人杨燕(化名)表示了谅解。至此,两起历时1年多,经公安机关、法院、村民委员会多方调解无果且矛盾持续升级的家庭纠纷案件终于达成了刑事和解。看到了两兄弟重新握在一起的双手,樊建伟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十多天的来回奔波和努力终于取得了圆满的结果,一个濒临决裂的家庭终于走上了修补关系的轨道,这让从检30多年的他感到无比的欣慰。 祸起琐事,亲兄弟反目成仇 家住新都区新民镇的陈义兄弟俩,父母均已80多岁。因为分家的事情,双方一直存在矛盾,多次吵架。2011年11月,陈义因为陈浩搬动了他堆放在自家门前的木料,与弟弟发生了激烈争吵,最终拳脚相加,在互相殴打的过程中,弟弟咬断了哥哥的手指,造成哥哥轻伤。陈义的妻子杨燕因为丈夫在打架中吃了亏,便于第二天晚上召集了几个人到陈浩家中将其打成轻伤。旧恨未了,又添新仇,双方经父母、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依然怨气未消,2012 年11月,哥哥以自诉案件的名义将弟弟告上法庭,而陈浩则提出自己被杨燕打成轻伤的事实,希望法院为自己讨回公道。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初步调解协议。可刚离开法院,两兄弟又反悔了,并先后来到公安机关,要求将两家互伤事件立案处理。2013年5月29日,公安机关分别以陈浩、杨燕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新都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抽丝剥茧,悉心调解化恩仇 “受害人与嫌疑人是亲兄弟,父母均已年迈,如果按部步班地作出起诉处理,两家矛盾只会加剧,积怨更深”,经过案卷审查,承办检察官樊建伟认为,只有促成双方和解才是办理此案的最佳结果。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他,这是一起看似简单却非常棘手的案件,办理此类案件不仅需要依“法”办案,更重要的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想方设法解开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心结。 “为何历时将近两年,经多方调解仍未能和解?”,“双方矛盾的起因还包括哪些未知因素?当前的主要分歧和突破口如何发现?”,一个个的问题浮上了樊建伟的脑海,为了摸清底数,寻找到卷宗里无法提供的信息,樊建海开始了“三顾茅庐”式的调查工作。首先,他通过分别询问案件当事人陈家兄弟,了解双方因伤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对生产生活的影响,了解双方的诉求,发现将对方告上法庭并非他们的首选,而双方无法和解的根本分歧在于赔偿金额上相差甚远,哥哥提出要赔数万元,而弟弟则认为自己也受到轻伤,不应该赔;其次,他先后向当事人的父母、邻居、亲戚了解情况,查明双方的矛盾纠纷的起因包括宅基地、赡养父母、财产分割等方面;再次,他先后走访了所在的村委会、派出所,了解案件办理及调解过程,了解法事人双方在调解中的具体表现,并与村委会、派出所达成了共同对该案开展调解的意见。 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一个可行的调解方案逐步在樊建伟心中形成。首先,他找到了陈义,面对怒气未消的哥哥,告诉他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二人是亲兄弟,在父母年迈的情况下,作为大哥应带头让步,提出的赔偿要合法合理,不能给双亲留下遗憾;在与陈浩谈话时,他根据相关民事赔偿的规定,耐心地分析兄弟两人的受伤害程度,让弟弟认识到哥哥伤情较重应作适当赔偿。此外,针对宅基地等财产纠纷,表示村委会将会继续进行跟踪调解处理,排解了双方为此类纠纷继续滋生矛盾的隐患。 接手案件后,樊建伟利用上班或休息时间深入案发地6次,走访调查相关人员20余人次,以不懈的努力、诚恳的态度和于情于理的劝解,深深地打动着当事人的父母及邻居,也终于获到了兄弟双方的信任。最终,兄弟双方终于同意做出让步。由弟弟赔偿伤情较重的哥哥3000元,双方赔礼道歉,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根据双方和解的事实,近日,新都区检察院已经分别对陈浩、杨燕作出了微罪不起诉的决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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