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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下巨款跑路 妻子作保连带赔偿
发布时间:2013-09-18 16:16:43


    本网讯(通讯员饶海泉 赵兴和)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故意逃避债务的人也不少。云南省丘北县一包工头就故意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被欠钱的也不是好惹的主,上演了一出真实版的“千里走单骑”找到包工头催逼欠款,还惊动了“110”。

    被告周武卿、唐华莹系夫妻。2010年,被告周武卿到丘北承包水利设施改造工程,其间雇请原告王自刚的施工队做工。施工结束后双方结算工钱及王自刚垫支的部分材料款合计312378元,周武卿以发包方未拨付工程款为由,向王自刚出具了欠条,承诺工程款到位后立即支付。然而,这一拖就是好几年,王自刚变卖家产并四处借钱才支付了工人工资和材料款,弄得自己生活窘困、负债累累,周武卿也玩起了“人间蒸发”。2013年春节,王自刚认准周武卿要回家过年,便找到周武卿老家,把周武卿强行带回丘北关在自己家中逼其还钱,周武卿之妻唐华莹报警,“110”民警将周武卿解救出来,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民警教育和调解,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由唐华莹写下保证书作为丈夫的担保人。2013年6月28日,原告王自刚起诉要求被告周武卿支付欠款312378元,并由被告唐华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丘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周武卿拖欠原告王自刚工人工资及材料款,原告王自刚以约束债务人人身自由的方式主张权利,其行为虽然过激,但并不导致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被告周武卿应当及时清偿债务。被告唐华莹在公安机关的调解和见证下为被告周武卿作担保人,该担保行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周武卿限期偿还原告王自刚欠款312378元,被告唐华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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