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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城检方把刑事和解引入附条件不起诉程序
作者:梁洪 伍朝艳 廖伯宁   发布时间:2013-09-22 14:47:13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检察院在对轻罪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时,引入刑事和解模式,既化解了双方矛盾也达到双向保护的目的。

    2012年底,柳城县检察院承办了一起盗窃案,两名未成年人利用做网管之便盗窃店主1.7万余元。办案检察官认为,两名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轻微,且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但是,尽管店主出具了书面谅解书,由于案发时双方有过辱骂性言语和肢体冲突,店主难以消气,并害怕对方打击报复,而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向检察官咨询过有关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双方的矛盾没有彻底消除。

    因此,检察官决定先进行刑事和解,修复破损的社会关系,在收到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提交的调解申请书后,联系案发地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双方面对面调解。最终,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向店主赔礼道歉,而店主也表示只要他们好好改过就会谅解他们,并自愿放弃了二人还未履行的7000元赔偿金。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  

    此外,该院还细化了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的考察形式,形成了由检察院、村委会、监护人三方共同参与的帮教方案,规定在签订帮教协议之日起半年内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动态和表现情况,促使其遵纪守法,成为服务社会的有用之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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