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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告别无审判机构历史
作者:潘从武 发布时间:2013-09-23 15:51:41
“法官,我的这个案件能在这里起诉吗?”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驻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法官巡回工作站,一名商户询问法官。 这名商户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经商,两年前将价值一万多元的货物赊销给一名外地客户。但是没多久,客户便离开新疆并拒绝偿还货款。 此后,该商户打算通过诉讼方式讨要欠款。按照管辖规定,他可以到霍城县人民法院或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但是这两家法院都远在60公里以外,加之这名商户生意繁忙,所以起诉的事一拖再拖。 不久前,他听说当地有了法官巡回工作站,就带着问题前来咨询。 2010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决定设立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为助力该经济开发区建设,新疆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先后多次进行实地调研,针对驻地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决定在此设立法官巡回工作站。 8月5日,法官巡回工作站正式揭牌。工作站成立后,新疆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每月定期派法官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办理案件,接受涉外商、外地投资企业投融资、签订合同、生产、销售等经济活动的法律咨询服务。 此外,工作站还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专题讲座、案例说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帮助企业规范经济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对开发区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在依法审理、调解先行的原则下做到快立、快审、快判;选定一些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对审判工作中涉及企业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济开发区涉外经济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交流沟通信息,动态把握重点外经贸企业和潜力企业情况;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与相关部门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沟通协调机制,聘请相关人员为工作站联络员。 截至目前,该法官巡回工作站已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两次,接受群众咨询数十次。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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