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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货车司机让朋友携带毒品搭车被判刑
作者:游春亮 吴萏 发布时间:2013-09-23 14:27:47
深圳市一名货柜车司机在明知朋友携带毒品的情形下,仍同意其搭车,因犯运输毒品罪近日被该市南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3月5日,被告人杨某东驾驶货柜车从深圳出发前往广州运货,于3月6日从广州返回深圳,途中杨某东遇到朋友邝某军,杨某东在明知邝某军随身携带毒品的情况下,仍让邝某军搭乘其货车一同到深圳,还答应帮忙寻找下家买毒品。 当天晚上23时许,杨某东驾车行至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妈湾时,民警发现二人形迹可疑并对车辆进行检查,邝某军趁机逃跑,杨某东被当场抓获,民警从货车驾驶舱卧铺上缴获冰毒9.98克、麻古0.6克,经鉴定,从缴获的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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