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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宁县检察院"服务+监督"促进检律良性互动
作者:罗国勇 发布时间:2013-09-25 14:40:57
今年以来,安徽安庆市怀宁县检察院针对修改后刑诉法对律师权利作出的新规定,详细规定了律师阅卷、会见和相关工作的流程,主动贴近、积极对接、接受监督,建立起了检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 该院针对来访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较多,接待场所有限的问题,专门建设了案件管理中心大厅,合理规划了办公区、接待区、休息区等功能性的划分,并为案件管理中心配置查询电脑、高速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同时,公布案件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明确有接待经验的人员在固定场所接待律师,实现了材料提交、案件查询、案卷材料查阅、摘抄、复制等工作的“一站式”服务。 此外,该院还通过预约热线、官方微博、QQ,打造“三位一体”的联系渠道,全方位构建律师服务平台,坚持包括律师在内的每一位案件相关来访人都得到妥善接待。 通过该服务平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预约时间,并提前知晓阅卷流程。案管部门及时与院内相关部门协调后,将确定的阅卷时间反馈给律师。 为规范接待行为,该院还制定了《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为规范》,对接待人员的接待要求提出明确规定,杜绝了接待行为的随意性。同时,积极引入评价服务机制,对接待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该院在案卷中心外设立单独监督办公室、监督电话和评价本,对服务内容、态度进行量化打分,把律师评价引入干警综合评价之中,建立了奖惩机制和过错追究机制,极大提高了办事质量、服务态度。 据统计,该院搭建服务平台后,律师来院办理案卷阅读和复印的时间平均只需1个小时,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消除了以往双方间存在的抵触、不信任等问题。 此外,在办案过程中,该院还通过书面与口头相结合、单独与座谈会相补充的方式,充分听取律师意见。针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主动加强与律师的交流,并认真听取其建议,实行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反馈。同意律师意见的,吸纳到办案过程中;对律师意见有不同看法的,进行充分的评析、说理。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该院注重发挥律师群体的优势,自觉接受其监督。 截止目前为止,该院共接待律师60余人次,移交律师提交材料20余份,召开律师座谈会3次,发放调查问卷100余份。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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