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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作者:李光明   发布时间:2013-09-25 15:00:20


    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安徽建设纲要过程中,安徽省各地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省直各部门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绩效考评和业务考评范围,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初步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的转变。

    实施“六五”普法以来,安徽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目标,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强化组织领导,普治并举,加大创新力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拓展,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继续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结合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践行法治精神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作为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带头严格执法,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各级司法机关大力推行司法为民,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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