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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秀峰检察院强化用人机制规范化
作者:施永学 发布时间:2013-09-26 15:34:43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中层领导干部,常态化运行用人机制,实现用人选人的良性循环。 该院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经组织部门考核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适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围绕政治清明,执法理念、勤廉履职等要点提出要求,并将组织考察考核结果反馈本人,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激励创优争先。另外,每季度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和其履职情况进行分析和点评,年终采用述职述廉专题会的方式,让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 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效果好。该院近几年来提拔的8名中层正职和5名中层副职,均能严格要求自己,勤政廉洁,起到了承上启下工作争先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院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检察官”杜云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人物,有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广西优秀青年卫士”殊荣的,有在自治区和桂林市检察系统的业务竞赛中夺得“十佳公诉人”、“最佳辩手”、“优秀反贪侦查员”、“十佳办案能手”等称号的,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该院坚持良好的用人机制有效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先后三次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称号、两次记集体二等功,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文明单位”,连续两年被秀峰区委、区政府评为“最佳服务单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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