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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察机关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作者:沈义 张洪   发布时间:2013-09-26 16:01:30


    9月26日,重庆市检察院印发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9月起,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4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

    据悉,专项行动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委、市院实施意见为切入点,以查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执法为民,严明纪律规定,严格监督检查,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树立检察机关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治理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治理奢侈浪费问题、治理大操大办问题、治理打牌赌博问题、治理生活作风问题、治理信仰缺失问题。同时对照市检察院《关于抓好正风肃纪、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重点督查检察人员不按程序、不规范执法;接受案件当事人及请托人提供的吃请、礼物、健身、旅游和休闲娱乐活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驾车;警车私用,违规将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网购、打牌;违反检察人员职业操守,在公共场所耍特权、逞威风,不注重公众形象,发生与检察官身份不符的言行等情况。

    专项行动方案规定,市院纪检组负责抓好“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日常工作由监察处牵头负责。分院和基层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项行动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把握工作进度,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各级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实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另外,专项行动的情况将纳入市院对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作为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在专项行动中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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