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江西南城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新型检律关系
作者: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9-26 16:13:24


    今年以来,江西省南城县检察院积极应对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及高检院相关规则的新要求,以探索建立新型检律关系为抓手,在诉讼环节实现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努力化挑战为机遇,在保障人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有机统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院完善律师接待工作机制。在案管办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在检察诉讼环节中辩护律师提出辩护、会见、阅卷、取证、听取意见等申请的受理登记、材料转交和告知等职责,积极开展了网上预约和电话预约方式,对外公布其接待预约电话,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接待。投资近20万元购买电脑、复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光盘刻录机等办公设备,安排专用房间,加强律师接待室、阅卷室等硬件建设,建立健全了《律师阅卷须知》、《律师接待员岗位职责》、《律师接待预约制度》等多项制度,不断改进和规范律师接待工作。

    同时,建立与律师联系沟通机制。该院建立了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和法律援中心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机制和庭前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律师联席会议,征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共组织律师、案件承办人召开庭前会议4次,对重大疑难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量刑建议等交换意见,对律师提供的书面法律意见、证据材料,特别是对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承办检察官均进行认真审查,记录备案,并对是否采纳律师意见及理由作出说明,按规定程序给予书面答复。同时明确控申检察部门作为律师投诉窗口,明确监所部门驻所检察室负责对刑辩律师在看守所履行会见权中问题的投诉,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投诉无门的现象。同时积极发挥律师在审查起诉和审判环节的特殊作用,共同做好相关人员工作,加强释法说理,减少对抗情绪,促使被告人认罪服罪,减少诉讼成本,化解社会矛盾。

    此外,建立违法、违规及犯罪问题处理机制。强化律师与司法人员的相互监督制约,首先,教育、警示检察人员在与律师的交往中,要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各项办案纪律,不能搞无原则一致、无原则的相容、无原则的配合,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其次,加强与律师协会、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诚信档案及律师违法犯罪问题沟通处理机制,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