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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首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告破
作者:马超 苏锦安 张熙   发布时间:2013-09-27 08:33:18


    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成立多家无实际经营的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在小商品市场购买大量低廉货物,通过外贸出口以次充好,骗取出口退税。9月16日,江苏南通警方破获该市首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该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1.3亿余元,税款达1800余万元,骗取国家退税700余万元。

    据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卢瑞华透露,该案作为公安部首批14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之一发起了全国集群战役,案件涉及全国10余省市。据悉,9月27日,该案将被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空壳公司虚开发票

    今年1月初,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该市国税局移交的一条线索:南通正康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康公司)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

    经初查,正康公司的注册地位于南通市港闸区某市场内,然而办案民警在该市场并没有找到该公司的办公场所,也没有发现任何生产设备。作为生产型企业却无实际经营场地、无实际生产经营行为,1月12日,南通警方对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该公司是浙江温州籍男子蔡某、欧某等人以朋友的名义在港闸区注册成立。随后,犯罪嫌疑人蔡某在南通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蔡某今年42岁,浙江温州人。据蔡某交代,2011年以来,自己伙同老乡欧某等人在南通成立正康、富岛、嘉轩等多家无实际经营的企业,并向其他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

    涉案公司账目及销售记录显示,自2011年以来,该犯罪团伙合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近千份,共计一千余万元。而客户却只有浙江温州的两家进出口公司。通过核实,这两家进出口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正是蔡某、欧某等人。南通警方从主要往来帐户着手,查找每一笔资金的真实走向,发现该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背后还暗藏着骗取出口退税的迹象。

    外贸出口实为骗税

    随后,南通警方将拒不到案的欧某列为逃犯进行全国通缉。5月28日,在温州警方的配合下,欧某在老家被民警擒获。

    到案后,欧某称,自己几年前开始从事外贸业务。温州方面有国外的客户,自己找他人或者成立企业,再通过进出口公司走贸易流程。然而,看似一切都很正常的操作模式,却隐藏着贪婪而又缜密的诈骗阴谋。

    案件侦办中,欧某交代了其骗取出口退税的操作模式:在批发市场大量购进低廉的产品,以次充好,报关出口。而所谓的“国外客户”,则是自己进出口公司的合作方,钱和货物都在空转。

    货源有了,发票如何解决。起初,该犯罪团伙均是以4%至10%不等的“开票费”在全国各地寻找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按照出口退税名录,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为15%。为了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经过商议,2011年开始,蔡某及欧某开始自己成立空壳公司为温州两家进出口公司开具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涉十省虚开1.3亿

    经查,2011年至2012年间,犯罪嫌疑人蔡某、欧某等人在南通成立多家无实际经营的企业,向其实际控制的温州兴海、琦海进出口公司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从浙江义乌、台州、江苏南通等地批发市场上采购的未税无发票的眼镜、床上用品等物品高报价格出口,骗取出口退税。

    而为了躲避检查,又指使他人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购买原材料进项发票,制造出众多空壳生产或贸易型企业是在正常运转的假象。至此,这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相关案情层层上报,引起公安部高度重视并列为督办案件。由于该案范围涉及全国10余个省市,为确保彻底打掉这个犯罪团伙,8月8日南通警方提请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发起集群战役。8月底,该案作为公安部首批14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之一发起了全国集群战役。

    9月2日至16日,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上海、黑龙江、浙江、江苏等10余省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江苏南通“1.12”虚开、骗税案件集群战役展开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破获案件8起,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3亿余元,税款达1800余万元,骗取国家退税700余万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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