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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消失数年 最终被法院执行2万多元
发布时间:2013-09-27 11:26:13


    本网讯(陈二妮)  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给付义务,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却杳无音信,企图逃避法律责任,在时隔数年后,面对执行员的耐心讲解,最终给付对方执行金2万多元。

    原告怀芳与被告张禄顺债权纠纷一案,浚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30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王怀芳诉称“1990年前后,我的一辆拖拉机几经转卖,最终卖给张禄顺,但均未过户。1996年9月份,被告张禄顺驾车肇事,内黄县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受害方各种费用30376.28元,原告王怀芳与被告张禄顺负连带责任。原告王怀方被法院执行了现金40300元后,被告张禄顺以与原告达成口头协议称,约定给付原告29000元后,此案与他无关,表示不再承担责任。原告王怀芳在经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百般无奈下申请执行,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被告张禄顺拒不签收,我院执行人员采取了留置送达,后再与被执行人联系时,发现其电话已经关机,到被执行人住处时发现大门紧闭,经调查其已经出去打工,家里空无一人,后经多次走访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的任何信息,由于被执行人的故意逃避行为,此案不得不陷入僵局。

    2013年9月19日正直中秋节当天,原告打电话说他看到被执行人在家里过节,看执行人员能不能马上到被执行人家里与其协商解决,考虑到申请人好不容易得到被执行人的消息,执行局长马上打电话联系办案人员到被执行人张禄顺的家里,看到执行人员被执行人显得很诧异,其自知理亏,在办案人员的协调下,被执行人当场把下欠原告的各项费用共计26000元给付申请人。申请人接过钱激动的说,感谢法院人员牺牲过节休息时间解决自己的案件。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把案件顺路解决,给申请人送上了最舒心的问候。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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