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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检察官办理集资诈骗案跨境追赃400余万
作者:范跃红 陶京津   发布时间:2013-09-27 13:51:45


    9月24日下午,一起集资诈骗案的3名受害群众将一面印着“人民卫士,为民除害”的锦旗送到了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郑加佳的手里,以此向检察官深入细致的追赃挽损工作表达感谢。

    2008年至2012年间,香港籍被告人郑国榕(女,1973年出生,汉族,文化程度高中,户籍地香港特别行政区荃湾绿杨新村,暂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同人花园。)化名任舒婷与池辉(另案处理)共同负债经营温州任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告人郑国榕在明知自己无力维系资金周转及不具备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借车行资金周转、缴纳汽车关税、共同投资为由,以高息为诱饵,采取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债务的方式,向林钢等社会不特定人员集资,共骗取集资款8402.301万元人民币。

    此外,郑国榕在2010年8月和2011年8月,先后分别与被害人朱某某和陈某某达成共同投资香港地产和保时捷汽车销售的口头协议,约定各出50%资金。郑国榕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隐瞒投资情况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朱某资金1706余万元、被害人陈某某3483万元,并占为己有。

    在办理这起集资诈骗案时,温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郑加佳协同公安人员跨境追赃,于2012年9月从香港汇丰银行账户转回港币214万余元。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郑检察官更是不放过追赃挽损工作的任何蛛丝马迹,从郑国榕曾经委托办理香港房产业务的香港律师、房产中介入手,调查发现被告人在房产交易后尚有部分残值留存在香港律师事务所。后经多方工作,突破两地法律规定不同的障碍,于2013年8月,顺利邀请香港律师来温办妥相关手续,又成功从香港转回港币239万余元。至此,该案跨境追赃金额达港币454万余元。同时,在追赃过程中又发现部分可向香港政府申请退还税费的款项,有关手续正在积极联系办理中。该集资诈骗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郑加佳说,为了维护受害人的根本权益,检察人员在办理金融犯罪案件过程中把追赃工作列为重中之重,积极追查资金流向,深入挖掘线索,切实防止集资款被隐匿,积极挽回损失。

    另据悉,温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践金融检察工作,组建了金融案件专业办案队伍,在打击严重金融犯罪的同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创新方式方法,全力保障服务温州金融综合改革。2012年至今,温州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金融案件222件252人,提起公诉399件484人,涉案总金额达70余亿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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