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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丰检察院“三个注重”强化案件质量监督
作者:赵敏   发布时间:2013-09-27 14:04:35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今年以来,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注重从三个方面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注重从程序上进行监督。监督案件流转,看案件走向是否规范。案管部门建立“一卡式案件管理台账”,从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受案、自侦案件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判决到结案的整个过程中,各环节的分段时间以及每个阶段的承办人姓名,赃证、赃物的状态、案件流转状况等都予以详细记载,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环节上的随意撤案、名为退补实为延期等违规现象。同时,监督办案期限,看案件办理期限是否规范。通过网络监督办案期限,期限将满的前三日,进行预警,督促干警尽快结案。对公安机关侦查期满而未结案件,及时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每周周五上午审查所有案件期限,看有无办案期限是最后一天的案件,通知业务科室,避免因周末而导致的超期羁押现象。此外,监督法律文书制作,看案件文书是否规范。无论是进入的还是往外移送的法律文书以及案卷材料,都要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把关,确保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法律性、严肃性。

    同时,注重从实体上进行监督。首先,对普通刑事案件随时随机抽查,根据办案干警每月的“办理案件及执法活动月报表”,案管部门随机确定一些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后,调阅卷宗进行检查;其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或者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在检委会的授权下,与监察、政工、检风检纪监督员组成“四位一体”的评查小组,进行重点检查;此外,对不捕、不诉、撤案案件进行专项检查,邀请县委政法委、人民监督员、律师、法院相关人员对一定时期内的不捕、不诉、撤案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捕、不诉案件的社会效果进行监督和回访。

    此外,注重从结果上进行监督。该院案管部门每季度对干警的业务数字、案件质量、执法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判。把握案件发展的总体趋势、发现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深层次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措施。对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经检委会研究同意后,向业务科室发纠错通知,限期改正。每年进行一次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引领全院的办案工作,进一步促进干警牢固树立多办案、办好案的办案理念。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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