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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检察院在公诉工作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
作者: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9-27 15:14:27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院公诉部门在做好案件受理及审查起诉工作的同时,加大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防止公安机关有罪不究、放纵犯罪,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加强追诉工作。该院公诉部门充分利用年办理刑事案件数位居全市第一,有一定案件数量的优势,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人员发现侦查违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消极侦查、违法撤案等问题。今年以来,共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12件21人。

    同时,注重审查侦查机关违反办案程序的情形。该院公诉部门经过总结分析,发现公安机关在扣押、搜查、辨认过程中,容易出现违法行为,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负责初期侦查的案件。于是将上述侦查活动作为诉讼监督的重点,要求承办人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同时高度重视日常办案中的违法情形排查工作,对卷宗材料进行制作程序上和实体内容上的双重审查,对于证据上出现的疑点、难点及时提讯犯罪嫌疑人供述核实印证,必要时亲自进行调查取证,确保证据来源真实、合法。

    此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纠正违法行为。该院公诉部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侦查违法行为,要求承办人首先进行调查,向侦查人员了解情况。同时根据侦查违法的严重程度,分别采用口头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的监督方式,确保监督适度和到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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