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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县检察院多举措加强法警队伍建设
作者:程中东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9-27 16:00:23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紧紧围绕保障办案安全和办案质量这一中心,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该院建立了全程服务办案工作机制,实行司法警察同步参与办案的工作制度。在司法警察统一编队管理的前提下,将司法警察编入自侦部门办案组,成为办案小组成员,在确保办案安全工作的同时,还参与自侦办案,同步服务。自侦部门将案件移送侦监和公诉部门后,司法警察及时将《用警申请表》交由侦监和公诉部门,需要用警时,报请分管法警工作的副检察长批准并签发《派警令》,承担提押和看管任务,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同时,着力确保执法办案安全。该院法警大队突出四个严防:严防因执行搜查而引发矛盾冲突,要求法警必须对嫌疑人住宅、办公环境进行事前了解,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家属采取过激行为;对押解过程进行严防,法警严控上下车、停车、开车四点,并做到能够及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对进入办案工作区的嫌疑人进行严防,法警对每个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放入密码柜保管,杜绝了嫌疑人带入可能用于行凶、自杀、自残的物品;在讯问过程中进行严防,讯问前全面检查办案区的设施,排除不安全隐患,讯问中时刻注意观察犯罪嫌疑人的状态,防止自杀、自残事件发生。 此外,注重组织机构建设。该院在法警人员配置上做到宁缺勿滥,宁少必精。为法警大队配备了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法警队队长,建立了强有力的法警组织领导体系。法警队现有男法警三名、女法警一名,所有司法警察均具有大学以上文化。 同时,抓好装备建设。按照基层院法警装备配备的要求,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集资金2万余元,为法警大队购置了警械具、训练器材等必备的械具装备,有力地保障了司法警察能够充分履行警务职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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