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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察机关一体化格局救助刑事被害人
作者:韩兵 张昱东   发布时间:2013-09-30 10:50:25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民心工程”来抓,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强群众意识,明确提出构建一体化救助工作格局的工作思路,化解了一批疑难信访积案,不仅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生活问题,也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为使这一工作落到实处,该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加强外部协调,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上级院加强业务指导,对于下级院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省检察院要求各级院严格实行台帐管理,建立工作档案和台帐,如实记录救助案件信息,明确专人负责备案审查工作,对救助案件办结后10内层报省检察院备案。省检察院于每月10日前对各地上报的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2004年,建三江垦区李祥等9人被诈骗22万元后,造成25万元损失,建三江农垦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李祥等9名被害人生活陷入困难。省检察院王军副检察长对此案的息诉化解提出明确要求:此案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和关注,从涉农惠民的高度妥善处理。进一步协调公安机关对原案犯罪嫌疑人加大补查力度,主动约谈被害人,协商具体救助数额,积极向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党委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力争早日化解此案。农垦检察分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包案处理领导小组,多方着手,沟通协调处理此案。为加大工作力度,省院控申处处长贾一锋与农垦分院领导赴建三江农垦管理局督导此案,积极与当地党委政法委沟通,帮助协调解决救助资金。2012年,救助李祥等9名被害人25万元,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李祥等9人举着写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热情服务、廉明高效”的锦旗来到建三江检察院感谢检察官的救助。

    2009年,北安市德犯罪嫌疑人郭山因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批准逮捕。北安市检察院认为郭山属于防卫过当,不构成犯罪,故不予批捕。被害人赵石对不批捕决定不服,认为检察机关以不构成犯罪为由不批捕郭山,导致赵石得不到赔偿陷入生活困难,且急需资金做手术以恢复其右手功能。侦察监督部门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控申部门,控申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后,决定对被害人实施救助,协调解决1万元救助资金,并帮助联系当地医院为赵石及时进行手术,恢复了其右手功能。以后的生活有保障了,赵石被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感动得热泪盈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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