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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打工2年不归 丈夫闹离婚因谣传妻有外遇
发布时间:2013-10-08 11:51:35


    本网讯(罗彩萍)  妻子外出打工挣钱养家两年不归,丈夫以为其有外遇诉到法院要求离婚。10月8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原告张玉强与被告刘梅珍离婚。

    2008年,同在广东打工的张玉强与刘梅珍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同年生育了一个儿子,2010年12月,两人到武宣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因生活琐事时有争吵,2011年2月,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情况,更好地抚养孩子,刘梅珍选择了外出打工,每月给家里寄回生活费,张玉强则在家务农并照顾孩子。刘梅珍连续两年没有回来过春节,村里谣传刘梅珍在外已经有了另一个男人。2013年8月,当张玉强再次听到流言蜚语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刘梅珍离婚并要求刘梅珍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

    接到法官电话后,刘梅珍火速从外地赶回,并称其外出打工就是为了养家养孩子,不回来过年是因为春节期间的工资高,不存在什么外遇之类的事,那都是他人的谣言,但是,张玉强始终不同意调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理解,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和谐的婚姻家庭。俩人婚前恋爱,生育儿子后到武宣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前感情基础是牢固的。结婚后,夫妻之间偶有争执在所难免的,而且张玉强诉称刘梅珍有外遇并无证据,综上,俩人之间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可能,张玉强诉请离婚,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依照法律的规定判决不准原告张玉强与被告刘梅珍离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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