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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一男教师强奸聋哑女学生获刑七年半
作者:张俊华   发布时间:2013-10-09 13:30:18


    湖北省汉川市特殊教师学校一男教师因强奸该校一名未成年人聋哑女学生,经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后,于9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据该案刑事判决书显示,这名汤姓男教师,现年39岁,中专毕业后供职于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汤某在汉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值班时,将该校一名未满14周岁的聋哑女学生叫到值班室将其强奸。2012年3月8日因被害女生染性病告知其父母后,此案得以告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身为教师,奸淫不满14周岁的聋哑女学生,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并应当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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