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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大局 助力辖区发展
作者: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贺武夷 发布时间:2013-10-14 09:49:54
根据全市司法职能划分,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负责荷塘区和云龙示范区两个区的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工作,而两区须在“百日攻坚”行动中需完成交地任务4300亩,占全市征地任务的43%。针对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特点,我们明确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和“将协调工作贯穿征地拆迁工作的始终”两条工作思路,与项目指挥部、征收中心及各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密切协作,启动“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积极深入被征拆户家中、所在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协调工作,努力消除抵触情绪,树立法院中立、公正的良好形象。 一、统一思想认识,主动服务发展 明确抓好征地拆迁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是践行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和“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的有力举措和重要途径。成立了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我本人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主抓该项工作,全力解决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确保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坚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保障发展、依法征收、维护权益、促进和谐为主线,以行政非诉审查执行为依托,主动服务,促进协调,为征地拆迁和房屋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严格审核把关,主动提前介入 对征地拆迁工作,始终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并重的原则,对涉及征地拆迁的案件加强了风险评估,建立了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合法,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法。同时,印发了《房屋征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工作手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局便民联系卡》2000余份,走访了每一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化解征地拆迁矛盾时,必须做到查清事实,绝不能放弃政策法律原则花钱买太平,也不能让漫天要价的人得到不应该得到的的利益,更不能让相信动拆政策、法律及时履行搬迁义务的人吃亏。同时,注意执法适度,把法、理、情有机统一起来,耐心细致地做好被拆迁户的调解说服工作,让其充分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项目征拆工作的意义,尽量争取和谐征拆。 三、强化沟通联系,讲求方式方法 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把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和着力点。针对征地拆迁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与指挥部工作人员共商共谋,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分析案情、研究对策,促进工程项目的整体推进。做到全区每一个征迁项目都有法官身影,都能听到法官意见。我要求干警在工作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一是积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对本地区征地拆迁的工作任务和近期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选派干警进驻项目指挥部,保证每个项目至少有两名干警具体负责,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法律指导;三是对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工作始终坚持“协调优先”的原则,走进拆迁户家里,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积极为被拆迁户协调解决特殊困难和实际问题。通过我院的有效工作,大多数征拆户的态度都有了很大的转变。 四、注重宣传教育,树立良好形象 认真研究征地拆迁案件的特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组成了征地拆迁服务小组,定期到征拆地块强化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并利用节假日、8小时之外深入村民家中进行调研。做好被拆迁人的思想工作,做实入户协调工作,耐心疏导对抗情绪,尤其对矛盾尖锐的,不能用简单的是非观念来衡量矛盾双方的行为,而是通过多做调解工作,充分掌握当事人所想、所持、所求,再行突破,维护了法院中立公正的良好形象,让被拆迁户对法院有了充分的信任。由于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工作的特殊性,对依法进入司法强拆程序的被征迁户,深入调查、认真分析、排除风险、依法强拆,达到拆迁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强力推进两区征地拆迁工作。同时,积极发挥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作用,报道最新工作动态,做好法律宣传,积极接受监督。建立工作情况专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法院以及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汇报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和问题,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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