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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21日开始举行
作者:陈丽平   发布时间:2013-10-14 15:25:37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0月1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0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继续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情况的报告、关于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气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张德江委员长访问乌干达、尼日利亚、斯洛伐克、俄罗斯并出席中国全国人大与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合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议程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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