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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提升人民法院群众满意度的几点思考
作者:冯包根    发布时间:2013-10-15 09:13:22


    当前各级人民法院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究其原因,有客观因素的制约,与我们的工作方法也存在莫大关系,必须深入分析当前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切实促进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当前人民法院提升群众满意度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对人民法院进行正面宣传。当然,提升群众满意度需要进行适度的宣传,通过宣传才能让群众理解并支持人民法院的工作,但是群众对人民法院的评价并非一朝一夕所形成,它是群众将自己在长期的工作生活中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有关人民法院的信息累积后所产生的印象。因此,要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光靠宣传是不够的,不能将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希望完全寄托于一时的宣传上,更应该脚踏实地地从点点滴滴做起,通过做好每一件事来逐步获取群众的认可。正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如果能够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每一项细微的工作都做到完美无瑕,无需大力宣传也自然会逐渐传为佳话,相反,如果过于注重宣传却忽视做好实际工作,只会让群众觉得人民法院的宣传是在吹牛,有损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常言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认真分析当前舆论关注的焦点不难发现,各种负面新闻居多,主要原因这类新闻更能满足群众的好奇心,容易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作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受到群众的关注,当一起具有负面影响的事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后,也许付诸百倍的努力也无法将其产生的负面影响消除。因此,提升人民法院群众满意度首先要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从点点滴滴抓起,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勿以恶小而为之,要高度重视工作与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始终谨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切忌耍小聪明,抱有侥幸心理,自以为做了坏事无人知晓。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言行举止的规范要坚持外在严格要求与内在自觉约束相结合。一方面,人民法院要对其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的言行举止提出具体要求,要建立科学独立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加强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耐心向群众解释,坦诚地承认错误,真诚地群众向道歉,要坚决杜绝发现问题后以维护人民法院形象等理由故意包庇违法违纪人员、隐瞒事实真相、发布虚假消息的做法,同时要认真纠正、严厉问责,发现错误后要及时尽最大努力纠正,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责任,对在问责工作中讲人情、讲面子、故意包庇、处理不力的人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只有这样做才能消除群众对于人民法院的合理怀疑,逐步减少群众对于人民法院的不满。另一方面,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言行举止对人民法院形象的重要影响,要加强自我约束,不得出现有损人民法院形象的言行举止。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提升群众满意度单凭做好一时或一项工作是不够的,必须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勿以善小而不为,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通过点点滴滴的积累逐渐改变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看法,不断促进人民法院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作者单位: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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