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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买彩票 没中大奖进牢房
发布时间:2013-10-16 09:50:37
本网讯(赖海宁) 原广西桂林市联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李铁军,在收取货款后没有将款交给公司,而是挪用去购买彩票。2013年10月14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铁军挪用资金一案作出了终审宣判。 今年27岁的李铁军是桂林市联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2010年刚大学毕业不久的李铁军来到了桂林市联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当业务员,起初他兢兢业业地工作,按公司要求在办理完业务后,及时收回货款交给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他感觉自己时常收到许多货款,不如拿一些货款去购买彩票,也许能中大奖,于是,从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他利用担任桂林市联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这一职务上的便利,开始挪用收回的货款去购买彩票,不时还拿一些货款自己花。 哪知李铁军挪用公司资金去购买彩票,不但没有中大奖,反而越挪越多,为了不让公司发现,他采用后次挪用的货款归还前次挪用货款的方式进行挪用,到同年3月31日,他共挪用资金180963.50元。
桂林市联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现李铁军收回的货款还有180963.50元一直未交回公司,即于3月3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李铁军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发后,李铁军将挪用的资金全部归还给了桂林市联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铁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但案发后,李铁军归还了所有被挪用的资金,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李铁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李铁军不服,提出上诉。 在二审审理期间,李铁军表示服判,请求撤回上诉,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李铁军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李铁军的定罪量刑正确,李铁军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二审法院依法作出了准许撤诉的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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