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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以规范促高效切实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3-10-16 15:02:42


    本网讯(戴启坤)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和谐、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任务。为此,河南省信阳市光山法院狠抓执行流程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执行流程管理运行机制,保障执行工作公开、高效、规范、有序,以规范的工作流程促进执行工作的高效运转,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该院制定了《执行流程管理实施意见》,实行立案、裁决、执行、监督彻底分离,有效解决执行权过于集中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建立了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由综合科负责对执行中的实体争议和重大程序问题作出裁定或决定,由两个执行庭负责实施具体执行行为,实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相分离,改变了过去执行案件从收案到结案全由一人办理,权力行使缺乏监督制约的状况。建立了重要事项听证制度,赋予执行异议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增加案件执行和解的机会和条件,保证了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其次,因地因案制宜,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和执行方法。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执行方式,即一般工作分组进行,强制措施集中行动。针对大部分被执行人的上班时间与法院上班时间一致,按正常工作时间难以找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定期集中组织执行人员利用早晨、中午及晚上时间统一加班执行;对工作相对固定、有稳定收入的被执行人采取扣划工资的措施;对已中止、终结或发放债权凭证等未实际执行到位的案件,启用“恢复执行绿色快车道”,当事人一旦举报,执行人员就及时组织力量采取相关执行措施;加快处理涉及拍卖的案件,及时进行评估和债权分配,保证债权人均能及时公平受偿。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法律权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大胆运用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代位执行到期债权等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增强法院执行威慑力。2011年以来,该院共对被执行人采取扣划措施212次,标的1120万元,查封房屋32处,扣押财物25次,司法拘留51人次。

    第三,延伸执行触角,借助社会各界力量,促成执行和解,化解执行矛盾。2011年以来,该院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和当事人亲属等社会力量参与调处执行案件160件,执结160件,其中达成执行和解143件,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完善并充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主动、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个别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报请县委、县人大出面协调解决。

    第四,建立查封、扣押物品、划拨、拘留、评估、拍卖等台帐,分类造册备查。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评估、拍卖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案件评查监督机制,把好执行案件的质量关。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对已结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法律文书的制作、承办人及当事人的签章等等,从程序到实体进行全面评查,对不合格案件进行通报并及时纠正错误,确保执行案件的质量。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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