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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0元找人做以200元卖出 男子贩卖假文凭牟利获刑
发布时间:2013-10-16 15:37:19


    本网讯(谭新杰)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49岁的被告人孙家志因涉嫌贩卖假文凭,被判处管制二年。

    武陵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18日下午15许,孙枣在常德市博物馆门口以200元人民币的价格委托被告人孙家志办理湖南文理学院酒店管理专业的大专毕业证书一本,并支付孙家志定金20元,被告人孙家志到桥南大湖路找人以人民币60元的价格制作了一本假的湖南文理学院酒店管理专业的大专毕业证书。当天晚上20时许,孙枣与被告人孙家志在常德市博物馆门口交易完毕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检材与样本上盖有的“湖南文理学院”的钢印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所盖印。

    武陵区法院认为:被告孙家志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证明仍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告人孙家志系与他人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其作用相当,均系主犯。根据根据被告人孙家志的犯罪情节及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武陵区法院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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