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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法院协调联合多部门 上访案件获执行
发布时间:2013-10-17 10:00:33


    本网讯(孙卫华 宋远涛)  10月17日,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乡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土管所的密切配合下,多次组织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矛盾十分突出的相邻纠纷上访案件,有力地促进了邻里和睦和社会和谐。

    张振魁与张殿合、张振才、张卫军居住相邻,张振魁与张卫军系祖孙关系,1982年农房规划时,在张殿勋(张卫军的父亲)的宅基地东和西分别留有7尺的出路。为方便出入,1994年4月6日,经当时的队长杜德河调解,张殿合和张殿勋协商达成了一份协议,将东西两条出路进行合并到西侧,由张殿合、张卫军两家各兑5尺,在张殿勋西侧形成1丈的出路。由于当时张殿勋家西面有房子,要求在三年内让出,但后来张卫军家在翻修房屋时没有按照协议履行。2006年5月份,张殿合在其住宅的西面栽上桐树,打了围墙,导致出路变窄,为此发生纠纷。张振魁要求张殿合、张振才、张卫军退还出路,并清除路上障碍物。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2011年7月12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1、张卫军再重新翻盖房屋时,张振才、张卫军按约定共同兑够1丈宽的出路;2、张殿合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拆除在张振魁门口的院墙。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殿合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以种种理由拒绝拆除修筑的院墙。为此,张振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有关单位上访。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以及责令拆除的执行公告,约谈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均无动于衷,拒不履行。考虑到被执行人对案件的执行抵触情绪很大,执行人员没有气馁,协调联合多个部门,多次主动上门做被执行人的教育说服工作,着力从法律和情理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开导,努力使被执行人认识到激化矛盾将给邻里关系带来的弊端。经过执行人员一番耐心阐法释理,被执行人终于同意执行人员进行强制执行。在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土管所的配合下,执行人员依法强制拆除了修筑的院墙。一起搅得双方都不得安宁的相邻纠纷,在各协助单位联动执行下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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