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翠敏) “80后”林世忠趁向昔日恋人王娜借钱之机,竟将已嫁与他人并怀孕4个多月的王娜强行奸淫。近日,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林世忠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7岁的林世忠与王娜曾经是一对恋人,后来因性格不合两人分手,后王娜与另一男子结为夫妻。2013年5月21日下午,林世忠给王娜打电话提出想借钱,二人约好到该且广场见面,随后林世忠将王娜骗到一位朋友的家中喝酒。当王娜提出要回家时,林世忠不同意,当场在王娜脸上扇了几个巴掌,并抓住王娜的头发、胳膊将其拽至附近后山上进行威胁。晚上12时许,林世忠将王娜带到该县一旅社开房,提出要与王娜发生性关系,并胁迫她脱光上衣。王娜告诉林世忠自己身体怀孕,不愿意发生性关系。但是林世忠仍强行脱掉王娜的裤子,对其实施了奸淫行为。趁着林世忠睡着后,王娜逃出后随即与家人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将林世忠抓获归案。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文峰违背妇女意志,采取胁迫、殴打手段,强奸怀孕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文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