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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施计 “老赖”现身被拘留
作者:覃元 潘发源   发布时间:2013-10-18 09:59:04


    本网讯(覃元 潘发源)  “请问是三马车司机吗?我在公路管理所,你可以过来帮我拉点东西吗?”这是金秀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桐木镇公路管理所向被执行人李某波打的电话。

    近日,金秀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线人电话被告知被执行人李某波已经出现,并在桐木镇大街上开“三马”车拉客。金秀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线报后,当即做出部署,制作执行计划,考虑到被执行人一直东躲西藏,并开着“三马”车,若在大街直接拘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很可能会驾驶“三马”车逃脱,这样就加大了执行的难度和危险性。于是,执行法官想出一计,请君入瓮。当被执行人驾驶着“三马”车来到公路管理所时,守候在此的执行法官直接出动,在亮出身份后,顺利的将被执行人控制住。

    事情还得从9年前那场交通事故案说起,2004年4月6日,被执行人李某波驾驶小货车由金秀县头排镇往桐木镇方向行驶,毛某飞驾驶微型小客车搭载罗某琼等人由桐木镇往头排方向行驶。当两车相会时,适逢路人黄某横过公路,李某波急打方向往左侧避让,造成毛某飞所驾驶的车子与李某波所驾驶的车子相碰,导致罗某琼受伤。后经伤残评定为(九)级伤残。罗某琼遂诉至本院。经本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波向申请人执行人罗某琼赔偿48740.67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波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罗某琼无奈之下向金秀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院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赶到被执行人住所,但是每次都是大门紧闭,后执行法官联系当地村委,被告知被执行人已外出。因被执行人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遂终结执行。

    转眼一过就是9年,当被执行人李某波认为该笔案款可以一笔勾销,自己可以一赖到底时,却不知自己已进了法院的“黑名单”,就在其大摇大摆的在大街上搭客做生意时,早已被执行法官盯上。当被执行人想着又有一笔生意上门时,远远也想不到执行法官突然出现,将其控制住,并带回法院。该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波规避执行的种种行为提出批评教育,告知其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风险,但其仍不知悔改,认为法院无法查明真实财产,奈何不了他。在多次劝说无效后,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波做出拘留15日的决定。被拘留后,被执行人李某波后悔不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向亲戚朋友筹款履行完毕债务。至此,这件源起9年前的老案终于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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