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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籍男子为筹路费回家看生病父亲被判刑
作者:邢东伟 蔡燕飞 黄燕   发布时间:2013-10-18 15:12:44


    湖北籍一男子在海口打工时,获知父亲被摔重伤,为筹路费经持刀抢劫,返回后投案并退赃。10月18日记者获悉,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夏某华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

    经查,今年28岁的夏某华是湖南人,之前在海口国贸某水店工作。2008年6月24日晚8时许,他在海口获悉其父亲在广东珠海打工时摔伤,因急着筹措路费去照顾住院的父亲,便携带一把水果刀从海口玉沙路红玫瑰大厦15楼乘电梯下楼伺机作案。

    经过8楼时,张某慧进入电梯,夏某华趁电梯内无旁人之机掏出水果刀威胁并殴打张某慧,随后抢走张某慧拿在手里的一部诺基亚5200型号手机。第二天早上,夏贤华销赃得款200元便去了广东。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880元。今年10月10日,夏贤华将赃款退还。

    在庭审中,夏某华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他非常懊悔地说:“案发当晚因获悉父亲在广东珠海病重,急着筹措路费好赶回去照顾父亲,所以才实施抢劫。且当晚抢的手机第二天卖200元做路费去了珠海。这件事压在心里很难受,去年父亲逝世了,今年就来投案争取从宽处理。”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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