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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洗头妹在美容店容留小姐妹吸毒获刑1年
作者:陈秀萍   发布时间:2013-10-18 15:52:04


    本网讯(陈秀萍)  19岁洗头妹在打工的美容店一再容留小姐妹在店内吸食毒品,因此获刑。日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决被告人托亚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查明,6月20日下午16时,被告人托亚在其打工的海拉尔小美美容店内,容留王某、谢某、高某、楚某吸食毒品,其中谢某、楚某系未成年人。

    6月23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被告人托亚再次在其打工的海拉尔小美美容店内,容留王某、楚某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托亚在其住处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托亚在犯罪过程中容留两名未成年人吸毒,应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托亚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其从重及从轻情节、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罚金缴纳等情况,海拉尔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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