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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探望权困扰离异夫妻 前夫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3-10-21 09:07:49


    本网讯(卢宝尚)  许多离异夫妻常常为子女的探望权问题所困扰。10月18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离婚案件中,也发生了这样的事。

    王微、蓝永原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两人于2006年12月自愿登记结婚,2007年8月生育儿子蓝飞。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夫妻之间难以相互沟通,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紧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2012年,王微携子搬到单位居住,夫妻俩正式分居。2013年3月,王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准予两人离婚。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王微、蓝永离婚,婚生子蓝飞由王微抚养,蓝永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蓝永享有探望儿子的权利,王微负有协助的义务。

    判决生效后,王微以感情受到伤害为由,赌气不给蓝永探望儿子的机会,蓝永在无奈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准予其探望儿子。

    都安法院执行局受理后,主办执行法官考虑到探望权的执行不同于其他案件的执行,一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利于双方以后的生活,也不利于子女的正常生活,必须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变通执行。于是,主办法官将两人分别传唤到法院,背对背做思想工作,以便利于儿子蓝飞将来生活学习作为楔入点,耐心细致开导,在执行法官的真心沟通之下,促使双方态度发生了转变,蓝永自愿表示将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提到450元,王微自愿表示将积极协助蓝永探望儿子。

    10月18日,双方再次来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蓝永来到王微的住处,见到了盼望已久的儿子。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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