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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持刀抢劫候车女 “90后”获刑3年交罚金
发布时间:2013-10-21 10:11:32


    本网讯(肖伦春 黎鹏)  1994年出生的朱海铭深夜携带水果刀打劫一候车女子,将女子拖跌地上后抢得一手提包。日前,广西平南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抢劫罪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8日1时许,被告人朱海铭与他人(在逃)密谋后,携带水果刀,共乘一辆男装摩托车窜到平南县城区伺机作案。后在平南县平南镇二环路民政局门口发现候车的黎菲雅,被告人朱海铭即上前将黎菲雅拖跌在地上,抢得一个内装有一台蓝色智能手机(价值人民币720元)、货单、身份证等物品的提包后逃离现场。

  另外,在本院审理该案期间,被告人朱海铭的亲属代被告人朱海铭退赔人民币720元到本院,作为黎菲雅被抢手机所造成的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海铭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式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海铭犯抢劫罪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朱海铭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朱海铭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主动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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