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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拿人钱财 一时贪念触犯刑律
发布时间:2013-10-23 09:17:28


    本网讯(廖长春)  20岁出头的马丁健与朋友在一起歌厅聚会时,竟然见财起意,趁朋友不注意,盗走朋友男式单肩包内的现金。10月23日,泰宁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丁健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万元。当法庭宣判后,马丁健对自己一时贪财的糊涂行为后悔不已。

    经查,今年2013年5月28日晚,被告人马丁健与朋友邵辉等人在泰宁一家KTV包间内唱歌喝酒时,被告人马丁健趁包间内开闪灯及邵辉不在包间之机,将邵辉放在包间沙发上男式单肩包内的10000元人民币盗走。案发后,被告人马丁健于2013年6月4日将盗得的10000元人民币退还给邵辉。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丁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方法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尚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有一定悔罪表现,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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