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梦雪 李贯) 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三少妇芳夏莲、韦晓霞、韦丽嫒(另案处理),为快捞钱合伙密谋演戏骗婚,由被告人方夏莲扮女方媒人、韦丽嫒扮相亲对象,韦晓霞扮相亲对象表姐,前后骗取覃伟童(化名)“彩礼”5100元。2013年10月15日,环江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方夏莲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以诈骗罪判处韦晓霞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2012年初,方夏莲、韦晓霞在金城江认识本县洛阳镇的莫爱菊,在闲聊中了解到莫爱菊专门帮人介绍对象。美朗便告知莫爱菊,如果有人需要帮忙介绍对象,就电话给我,随后两人互留联系电话。方夏莲、韦晓霞二人均骗莫爱菊称自己是环江县下南乡人。2012年4月初,莫爱菊帮洛阳镇古昌村后博屯的覃伟童介绍对象,打电话联系方夏莲,让她寻找合适对象。方夏莲于是联系本屯已结婚少妇的韦丽嫒(另案处理)、“妈转”(另案处理),三人商量以假相亲结婚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覃伟童的财物,由被告人方夏莲扮为女方媒人,韦丽嫒扮为相亲对象,“妈转”扮为韦丽嫒的表姐,三人以假身份于4月27日到本县洛阳镇洛阳街红茂门口与被害人覃伟童见面。见面后,被告人方夏莲、韦丽嫒、“妈转”以见面费的名义从被害人覃伟童处骗取人民币600元,事后被告人方夏莲、韦丽嫒、“妈转”将骗取的600元共同分掉。同年5月1日,被害人覃伟童要求韦丽嫒等人到其家中相亲,被告人方夏莲、韦丽嫒又叫上被告人韦晓霞,由被告人方夏莲扮为女方媒人、韦丽嫒扮为相亲对象,被告人韦晓霞扮为韦丽嫒的表姐,三人以假身份共同到覃伟童家中相亲,骗取覃伟童的彩礼钱3000元,路费1500元。事后,被告人方夏莲分得了3500元,韦丽嫒分得了500元,被告人韦晓霞分得了500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方夏莲、韦晓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案发后,两被告人及同案犯韦丽嫒共同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