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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个强化”化解涉诉信访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10-24 10:20:57
本网讯(贾成宇 张宏)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永城市法院结合本院实际,注重“四个强化”,扎实推进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领导督办。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中层领导任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职能部门负责抓,法院上下一齐抓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同时,要求各庭室部门做到“每周一小报、每月一大报”,及时报告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及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对工作懈怠、进展不快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跟踪督促。 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完善信访预警提示制度,对矛盾激化、存在上访风险的案件,按照有上访倾向、初访、重复访、集体访等不同情况分类登记,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同时,对每一起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都做好案件信访评估和预防工作,提高源头治理和化解涉诉信访的实效。 强化沟通协调。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有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时向市委、人大、政府报告,向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案情通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公开听证,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常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强化疏导稳控。对来信来访人员做好接待和涉案法律宣传,根据信访案件的特点,逐案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因势利导,确保信访人思想稳定。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对无理缠访、闹访的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注重政策上的引导,法律上的指导,道德上的诱导,最大限度地劝其息诉息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因涉诉信访问题造成特殊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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